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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义务人的法律规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0:52:54 浏览8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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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法律规定是: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得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不得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不得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和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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