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填写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填写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