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来执行刑事拘留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1:13:42 浏览7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来执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对于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