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土地纠纷乡政府6个月不处理就可以起诉。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时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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