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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19:56:11 浏览1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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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罚金刑的适用条件有偶犯或者初犯;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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