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下午进拘留所不算一天。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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