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至12个月。适用于一阶段验收的养护工程项目一般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6个月之内完成验收,适用于两阶段验收的养护工程项目一般在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12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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