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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的公共秩序保留是什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0:22:33 浏览9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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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公共秩序保留”是我国法律上的称谓,公共秩序,笼统得说,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问题,是指关系到一国的国内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公共秩序保留】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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