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保证依然有效,但是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则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则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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