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民交叉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先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各自审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并审理。它是指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因在法律事实上相互联系,在处理上互为因果或者互为前提并相互影响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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