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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政策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0:39:07 浏览7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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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规定:
        乙类参保人员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甲类参保人员借款人贷款缴存期限不变。
        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三、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相关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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