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