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收养别人儿子的,上户口流程为:1.户政窗口受理;2.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3.户政窗口办结。当事人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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