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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人员是什么意思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0:57:10 浏览8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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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非羁押人员是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指:(一)系特殊群体的犯罪嫌疑人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4、严重疾病患者;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三)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1、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初犯、偶犯;2、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过失犯罪分子;3、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非羁押诉讼,是指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

《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对象应当是罪行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拘役(均含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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