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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强制执行能执行被执行人孩子的财产吗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21 评论0
律师解答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执行被执行人孩子的财产,只能执行被执行人本人名下的财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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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05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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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否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08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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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09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一、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二、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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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所欠社保怎么办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6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缴纳到何时,由谁缴纳的问题。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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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4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申请宅基地的程序:1.需建住宅的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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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不是永久有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2 评论0
律师解答农村宅基地确权对集体是永久有效。宅基地分为两种:一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其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二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没有使用年限,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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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否赠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5 评论0
律师解答宅基地使用权不可赠予,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赠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赠与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赠与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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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0 评论0
律师解答低保办理流程: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后,提出建议意见,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审批意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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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收回去世村民的宅基地吗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1 评论0
律师解答村委会有权收回去世村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其使用权由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行使,村民去世后,作为所有人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但是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时,享有因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