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4年1月 第1872页 啊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 您如果遇到了什么骗局,可以把您的经历发布在这里,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共建和谐社会。... 还有 4 人发表了评论 加入4945人围观
普法案例 经济犯罪律师:走私罪的一般处罚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52 评论0 私运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分外伟大或许有其余分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私运一般货物、物品罪) 私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之外的货物、物品的,依据情节轻重,分手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私运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普法案例 伪造商标怎么处罚?经济犯罪律师来讲讲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51 评论0 销售伪造商标商品罪,是指明知商品为伪造商标,违反商标管理规定,大量携带货币销售商品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根据企业销售假冒注册一个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行为构成,过失进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销售与注册商标的商品信息不属于同一数据种类的假冒产品、故意提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数额不大,其社会环境危害性较小不构成主义犯罪的,应按照《商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处理。只有
普法案例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解答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66 评论0 在案件判决中,你可能会听到“没收所有个人财产”,那么,没收所有个人财产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是没收个人财产。没收个人财产是刑法中的一种财产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同时,全部个人财产也可以没收,部分财产也可以没收。那么没收所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一、没收财产没收的财产内容 1.没收财产管理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经营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研究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
普法案例 经济犯罪律师:使用增值税发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39 评论0 单位进行非法用户购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或者通过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一个非法方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对其直接相关负责的主管部门人员和其他国家直接经济责任会计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背国度税收征管法
普法案例 金融从业者注意了!经济犯罪律师提醒你一不小心可能会构成这个犯罪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47 评论0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普法案例 满足什么条件才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经济犯罪律师告诉你答案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49 评论0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单位或个人开具的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收款或付款凭证。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法客体是国度的发票治理机制。本罪的犯法对象是发票,既包括增值税公用发票,也包括增值税公用发票以外的一般发票。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单位或个人开具的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收款或付款凭证。 本法第209条
普法案例 经济犯罪律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实务认定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40 评论0 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还造成劳动者不能及时获得自己的报酬,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违反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体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承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一的《劳动者
普法案例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经济犯罪律师告诉你将要面临的处罚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53 评论0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经营范围。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国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法》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教育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节录) 第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
普法案例 回避追缴欠税罪知多少?经济犯罪律师讲解最新规定!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47 评论0 回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用转移或许藏匿财富的手法,以致税务构造无奈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罪追诉。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第五十五条〔骗取进口退税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进口或许其余诈骗手法,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罪追诉。 第五十六条? 〔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公用
普法案例 面对巨额利息保持清醒!经济犯罪律师教你如何判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144 评论0 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与非法吸收存款罪的犯罪构成不同,应注意区分这两类犯罪,对构成数罪并罚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因存款人敲诈勒索而非法吸收存款的人员的身份和待遇 在实践中,一些大额存款账户往往“搬家”存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他们的存款尽快提高存款利率; 或提前支付部分利息或提供几辆汽车或房屋的使用权等。一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特别是那些业绩不佳或“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