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特殊身份人员能否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2:58 浏览5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非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所拥有的权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具有,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承担国家工作人员才拥有的义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