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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经济犯罪律师讲完你就明白了!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9:43 浏览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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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发票虽然没有专用发票的功能,但如果被用于非法活动其危害性也是很大的。因此,对于虚开行为必须予以惩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国度发票治理机制。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或许接收办事及处置其余谋划举止中,单元或小我私家开具的由国度税务构造对立印制的收款或付款凭据。此中本条所称的“其余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公用发票和能够用于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之外的统统发票,既包括正当、实在、无效的一般发票,也包括捏造、非法创造的虚伪的一般发票。

  现行刑法对一般发票的刑事规制要比增值税公用发票更加宽松,仅对伪造、擅自制造以及非法出售这三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对非法购买、持有和使用普通发票或伪造的普通发票等行为都没有规定为犯罪,而实践中这些违规行为往往是紧密相连的。刑事立法上的这种“顾此失彼”导致法网漏洞多出,给了犯罪分子诸多逃避刑事制裁的机会,使得司法机关对发票犯罪的打击控制往往事倍功半。普通发票虽然没有专用发票的功能,但如果被用于非法活动其危害性也是很大的。因此,对于虚开行为必须予以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虚开一般发票,情节紧张的行动。所谓“虚开”,有两方面的寄义,一是行动人在没有任何实在生意业务关系的情况下,凭空填开;二是行为人在有一定的交易情况下,填开发票时随意改变品名、虚增数量、价款等。

  虚开发票的体式格局普通表现为:

  (1)克隆涂改法。犯法嫌疑人应用金税工程认证体系不辨认汉字,只举行税号暗码比对的缝隙,接纳手艺手法将实在发票的暗码区予以有效地保留,经由过程克隆涂改等体式格局用虚伪信息替代原信息(如变动抵扣企业称号及货色品名),以达到顺遂经由过程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的认证,终究完成偷逃税款的目标。

  (2)洗票变造法。犯法嫌疑人经由过程购买小额商品取得发票,交由他人洗票变成空白的发票,再进行虚开、出售给他人,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3)真票实开法。根据用票企业的用票需求,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的一系列加工企业或废旧回收企业直接用从税务部门领取的真实发票进行虚开,由于此类方法通常伴有伪造的虚假交易和资金空转等犯罪伎俩,因此虚开的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虚开的发票后果严重,涉及面广、量大。

  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实行了虚开一般发票的行动,唯独在情节紧张时可构本钱罪。至于何谓“情节严重”,留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普通主体,自然人和单元都可构本钱罪。从本条划定上看,虚开普通发票犯罪的犯罪主体并没有特殊要求。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为有意,即间接有意。虚开普通发票的,多为收取高额手续费,即“开票费”。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刑事立法上的这种“顾此失彼”导致法网漏洞多出,给了犯罪分子诸多逃避刑事制裁的机会,使得司法机关对发票犯罪的打击控制往往事倍功半。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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