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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会怎么处理?死刑辩护律师来讲讲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57:51 浏览8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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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刑事辩护案件大多数是收费辩护,具有一定的商业利益性质,但律师始终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死刑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最近,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中心问我是否可以在一起毒品走私案中担任辩护律师。刑事律师欣然同意,我了解到被告的家庭非常贫困,而且被告是从犯,出于同情和希望,他能帮助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年轻人的失误。

  刑事律师在与被告人家属见面并前往看守所后了解到,被告人确实是一个没有经验、性质不坏的年轻人。他没有犯罪记录和劣迹,他的犯罪完全是由于一时的糊涂和被坏人引诱而造成的。

  被告高中毕业后,没有升学,而是顺应当时当地的潮流,去东南亚某国打工赚钱。原来,被告人在国外打工挣钱,积累了一定的财产。但在回国前,他本可以用这笔收入改善家庭生活,却因为被居心不良的人引诱,误入赌场,损失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一笔钱。不得已,被告人向制毒集团主犯张某借款2万元,并将其护照抵押在张某处。

  在被告人因资金不足、护照被扣无法回国期间,张某向被告人展示其犯罪集团野蛮砍人的照片,被告人感到恐惧,被迫答应为张某运送“违禁品”回国,但张某实际要求其运送的是毒品。被告在运输毒品回国时,在机场被海关人员抓获,起获大量毒品。后犯罪集团主犯张也在我国政府和东道国政府的配合下被缉拿归案,并被引渡回国。

  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他除了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外,还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知道的贩毒团伙线索。

  在为这位年轻人可以进行有效辩护的时候,国际刑事律师向法庭指出:

  首先,本案被告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历来表现良好。 此次犯罪完全是由于第一罪犯张某欠下的债务,受到暴力和恐怖画面的威胁,并被迫为其携带毒品。

  其次,被告不知道自己携带的物品是毒品,只认为是一般违禁品;药品包装袋上没有检测到被告的指纹,可以证明被告很可能不知道其运输的货物的性质。即使被告人主观上以携带一般违禁品为目的故意携带毒品,仍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其主观恶性较小,量刑时应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在被公安行政机关抓获后积极主动交代学生自己的犯罪案件事实和其他所知道的犯罪问题线索,构成坦白。有些企业犯罪提供线索发展正在查证工作过程管理之中,将来可能存在立功的可能性。而且,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活动行为悔恨不已,多次向看守所干警、公诉人、辩护律师和法院对于表达他们自己的忏悔和改过之心,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第四,被告是被张某以暴力恐怖手段胁迫携带毒品的帮凶。 他不参与贩毒、走私、制造等关键环节,也不是贩毒团伙的成员。在贩毒犯罪活动中没有发挥重要作用,贩毒本身只是运送毒品的工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纪要,被告是穷人、边民或失业人员,被勒令以赚取少量运费为目的为他人运输毒品。 在整个毒品犯罪链条中,处于从属、辅助、支配地位,“应从轻处罚”。 而且,被告在这次贩毒犯罪中没有得到报酬,而是完全出于胁迫。

  最后,被告人所运输的毒品问题并未流入中国社会,并未对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实质上的危害,虽然被告人的行为研究仍然可以构成一个犯罪,但应当酌情考虑其毒品对社会主义实际上的危害最大程度,在对其量刑时适当从宽。

  经过深思熟虑,法院采纳了市刑事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五年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罪名是走私毒品。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死刑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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