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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死刑辩护律师解答毒品犯罪有关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7:00:11 浏览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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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犯罪害人害己,福寿膏案件提取扣押的关键细节辩护(毒品犯罪精细化辩护)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死刑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提取与扣押这两个问题好像在教科书中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实践中不少办案构造也经常把“提取”和“拘留收禁”殽杂看待,以至将“查抄”当做“提取”。打个比方,若办案机关在案发现场拿走某一个涉案物品,对于这个物品来说,此“拿走”的行为其实是“提取”,而并非“搜查”。

  这一点信任不少律师会有同感,如卷宗中唯独“查抄笔录”,没有“提取笔录”,但实践阅卷时就会发明“搜查笔录”中记录的是“提取”时的事项内容。

  拘留收禁,是指办案职员从原所有人或持有人那边逼迫性地拿走涉案物品,并放在办案构造保存待审,即从程序上暂停了原所有人或持有人对该物品的自由处置。

  提取和拘留收禁,实际上是公权力依法进行强制性“一拿”(提取)“一放”(扣押)。

  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第十三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并提请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依法作出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第四章管理教育

  第十四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值班巡视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拘留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对被拘留人进行安全监控。

  死刑辩护律师今天为您讲解的内容就到这里,无论如何,法律方式是解决问题的一大途径,我们应该通过学习法律来避免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如果您还有更深的疑问,欢迎来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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