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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律师为您解答亲属能否成为遗嘱见证人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7:02:07 浏览9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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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书中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等特殊遗嘱最终生效,那么遗嘱见证人就不存在了。 当然,作为证人也需要满足条件,那么亲属能否作为证人口头遗嘱? 以下是遗嘱继承律师为您解答。

  一、亲属可以作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

  遗嘱作为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进行证明通过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内容形式,除公证或者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以及遗嘱、口头管理遗嘱均须有两个方面以上的见证人没有在场的人见证。

  遗嘱见证人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

  二、哪些人不能同时担任学生口头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因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相关关系,有可能产生影响我国遗嘱人自愿进行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就是他们的证明自己难以发展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受利益关系的影响,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难以保证。

  三、口头遗嘱见证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内容形式,除公证作为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进行遗嘱、口头或者遗嘱均须有两个方面以上的见证人没有在场的人见证。

  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但从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直接利害相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被自己的利益驱使而被证明是不真实的。

  四、根据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行动能力人、限定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相关关系”,最高国家人民对于法院进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执行《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发展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自已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以上分析就是遗嘱继承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亲属能作为学生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吗问题的相关国家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教师可以通过了解到遗嘱见证人一般企业要求发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管理能力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立遗嘱时应注意,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信息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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