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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律师解答离婚赔偿有关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7:03:11 浏览8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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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两边成亲后有一些纠纷是很正常的,假如两边互相体贴一下小的纠纷是很轻易息争的。在现实生活中最怕就是小的纠纷造成大的问题,造成夫妻感情出现破裂从而离婚,那么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下面由离婚诉讼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婚姻一方有错能够失掉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划定,夫妻女方离婚是属于一方存在错误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的损害赔偿。

  《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头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行家庭暴力的;

  (四)荼毒、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肉体苦楚是纯真肉体好处的侵害,即品德好处和身份好处的非财富侵害。这类侵害是有形的,无奈用款项权衡。然则,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使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个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肉体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头肉体好处侵害主要指由肉体好处受损所惹起的间接财富丧失。间接的财富丧失包孕配头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损害当前,身材康健响应的受影响或危害,因复原被损害的权力而付出的需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三、离婚诉讼常见顾虑

  1、对方“不理”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立场卑劣,以至扬言,你告状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便是让你离不成!实在,您大可无须忧虑。咱们经常会遇到如许的案例,但终究“不理”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何呢?尽管当初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为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假如遇到拒不合营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投递。纵然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接纳留置投递,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罢了。假如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市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做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2、对方藏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不少当事人忧虑对方开端藏匿家庭配合财富,实在这个忧虑并非过剩的,简直60%以上的案件都市涉及一方涉嫌藏匿财富的情形。是以,避免对方藏匿财富,应该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3、对方造假“债权”怎么办

  造“假债权”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题目;。比方,本来怙恃赠与购房款,当初补写一张“欠条”妄图酿成假货关系;本人股市中的钱说是替别人炒股的资金;以至间接找亲友捏造欠条。忧虑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实在,您也无需过于忧虑。法院有必定的诉讼划定规矩,“造假”也并非那么轻易未遂。今朝,理论界广泛的观念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夫妻关系双方应尽量妥善处理离婚问题,借助相关法律为自己的婚姻提供一份有效地保障,也为自己寻的一份安宁。离婚诉讼律师讲解的上述内容皆较细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离婚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离婚诉讼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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