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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了,但当50多岁的梅女士(化名)回忆起她的这段受骗经历时,还是能从电话中清晰地听出她语气中的焦躁不安。根据梅女士的讲述,她遭遇的正是网上流传的“百万保障”骗局。不同之处在于,这次骗子更加贪婪无度,不仅骗走了她的几十万存款,还诱导她借了5万元网贷,且一并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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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刑事诉讼律师: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的主观要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0 评论0
  行使是为了使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成为真实的公文、证件而使用的,视为行使。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伪造、变造、买卖我们国家政府机关进行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    伪造、变造、变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 可以是与公文、证件、印章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与非公文、证件、印章无关的非国家机关和其他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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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告诉您刑事拘留错误怎么办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8 评论0
  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关于我们这类法律认识较为淡漠的人来讲认为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刑或者一些严重的处罚,那么刑拘后是否判刑?什么情况下会被进行刑事拘留?下面刑事辩护律师带你一起了解有关刑事拘留后会就会被判刑吗的相关知识:   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逼迫步伐中的一种,是公安构造、国民检察院对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当中,遇到法定的紧要情形时,关于现行犯或许庞大怀疑份子所采用的且自褫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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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刑事诉讼律师为您讲解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4 评论0
  从理论上讲,通常把定罪构成一个事实已经成为定罪情节,定罪情节发展以外的,与行为人或其犯罪活动行为进行密切结合相关的,表明企业行为主义社会环境危害性很大程度与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决定自己是否可以适用刑罚或免除处罚的各种方法具体分析事实实际情况,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量刑情节。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刑事事实与量刑起点、量刑基准的对应关系   基本量刑 = 应加到量刑起点的刑罚数额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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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知的法律常识:刑事诉讼律师告诉你什么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7 评论0
  从轻处罚并不意味着只能在法定刑的中线以下判处刑罚。被告人是否被从轻处罚,只能在一定的参照系里看。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从轻处罚   根据1997年《刑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并不意味着只能在法定刑的中线以下判处刑罚。被告人是否被从轻处罚,只能在一定的参照系里看。换句话说,首先,法官要设想犯罪情节相似的既遂案件应该如何处罚;然后以此为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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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使用要合理!刑事诉讼律师带您了解无线电犯罪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4 评论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使用广播电台(台)并开发、生产、进口无线电传输!准备和使用无线电波辐射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那么你对相关情况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无线电通信管理系统。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波资源,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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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是犯罪!刑事诉讼律师提醒你莫图方便闯大祸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5 评论0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国家安全机关的公务活动是社会发展秩序形成的重要理论基础,国家审计机关可以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研究领域、一定程度方面企业实行财务管理工作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政府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经营管理实践活动和信誉。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国家安全机关的公务活动是社会发展秩序形成的重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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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客观方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律师告诉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1 评论0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伪造犯法究竟,向国度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客观方面的具体内容是:    1.所谓伪造究竟,是指行为人明知别人没有犯法,或许不知道别人犯法,却声称别人犯法。在实践中,行为人伪造究竟的经常使用伎俩包括:无中生有、平空伪造,即完整虚拟犯法究竟;移花接木、栽赃谗谄,即声称主观产生的某种犯罪案件是他人所为;自己假造案件,然后嫁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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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刑事错案的发生?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相关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0 评论0
  当一个案件最终被认定为犯罪过失时,通常在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刑事错案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因素,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最终导致错案的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可能存在误判案件。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减少刑事错案,应立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侦查取证,正确认识检察指导侦查机制,完善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减少外部因素对司法权力的干扰,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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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认定?刑事辩护律师讲完你就知道啦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5 评论0
  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是判断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否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重要依据。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首先,要识别释放危险物质的犯罪与非犯罪,必须把握客体要素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没有规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公共安全”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类似客体。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是判断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否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重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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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未遂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4 评论0
  如果可以间接故意犯罪行为可能发展存在一些犯罪预备形态,则间接故意犯罪方面存在一个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工作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般我们认为,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形态。之所以没有出现对于这一研究状况,多少与苏联刑法学有关。因此,在讨论间接故意是否能够存在主义犯罪未遂、终止之前,有必要首先回顾苏联刑法学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看法。   苏联著名刑事法学家特雷伊南认